食品安全,人人有責
時間與地點:2026 年 4 月 4 日,清明連假,高雄市苓雅區正義市場。
涉案店家:經營逾 40 年的春捲老店。
患者人數:累計 140–173 人就醫,其中 31 人住院,多數症狀為腹瀉、嘔吐、腹痛、發燒。
檢驗結果:至少 12 人檢體呈沙門氏菌陽性,血清型為 Salmonella group D。
行政處分:初裁罰 36 萬元,後續加重至 144 萬元,並勒令停業 7 天。
司法調查:案件已移送高雄地檢署,涉及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刑責。
隱匿食材:業者最初僅通報蔬菜、豆干、香腸等,後續才補充含有蛋與肉絲,影響疫調判斷。
延遲停賣:接獲通報後仍持續販售,違反食安應變原則。
冷鏈不足:春捲屬即食食品,短時間大量製作,食材可能長時間處於室溫「危險溫度帶」,增加病原菌滋生風險。
消費者權益:業者未投保產品責任險,民眾需憑就醫單據申訴,並可透過 1950 消費者服務專線求助。
制度檢討:高市府研議將「投保產品責任險」納入市場攤位契約,避免消費者求償困境。
公共衛生警示:事件凸顯節慶食品在「短時間高產量」下的結構性風險,冷鏈與標準化管理不足是重大隱憂。